三級警戒宗教場所原則《 #不開放 》
**要做到這幾點才有條件開放**
內政部指出,已備有「宗教場所防疫計畫(範本)」,可供宗教團體參考填報後,報送主管機關審查。宗教團體擬具的防疫計畫,應包含6個面向:
(一)宗教場所內部人員名冊。
(二)宗教場所人員健康監測措施及異常之處理機制。
(三)宗教場所內部人員衛生措施。
(四)宗教場所環境清潔消毒措施,包括清潔消毒方式、範圍、頻率及負責人員。
(五)開放民眾入內之防疫配套措施。
(六)發現可能確診者或確診者足跡所到之應變措施。
維護宗教團體內部人員自身及民眾安全,建議宗教團體維持暫不開放,齊心防疫。